债务人死亡还可以讨回欠款吗?
来源:未知点击: 发布时间:2023-07-17 13:33
一、债务人死亡还可以讨回欠款吗?
1、债务人死亡的可以讨回债务,债务人死亡的,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债务,其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,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,继承人不需要偿还。
2、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。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。
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。
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。
二、债务纠纷要提供什么证据
1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、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、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。没有书证的,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、地点、金额,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。
2、有担保人的,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工作单位和住址;担保人是法人的,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。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。
3、有抵押物的,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、数量、价款数额、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。
4、提供债权人侵权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。
5、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,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,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;股东出资不到位、抽逃出资、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。